为及时有效处置全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根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应急预案》由高至低依次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全市天然气优先保障供应顺序为:居民生活用气—公共福利用户用气—公共交通车辆用气—商业用户用气—工业生产用气。
预警分级方面,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由高至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应急预案》要求,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区县政府应当立即核实并于2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4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此外,当气源供应不足影响正常供气时,供应保障组应当及时与上游供气单位对接,协调加大燃气供应量。按照“保民用、保公用、保重点”原则,暂时停止对工业用户供气,压减商业用户供气量,启动应急储备气源,最大限度保障居民、医院、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用户基本用气需求,具体由各供气企业按照本单位压减方案执行。(任宪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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