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济南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据悉,此次政策调整涵盖了多个方面。自2025年度缴费期起,济南市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将有所调整。其中,成年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40元,少年儿童的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90元,驻济高校大学生的个人缴费标准则调整为每人每年240元。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适应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确保医保制度的稳健运行。
在医保待遇方面,政策也进行了多项优化。自2024年10月1日起,济南市将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由原先的50%提高至65%。同时,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也由70%调整至75%。这些调整将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自2025医疗年度起,济南市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用药范围将扩大至《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及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的乙类药品。这将使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时能够享受到更广泛、更优质的药品保障。
新政策还关注到了特殊群体的医疗需求,自2025医疗年度起,济南市将参保居民心脏、肝、肺移植和心肺联合移植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不含器官组织源、器官组织源贮存费用)。同时,将居民医保参保人为亲属或他人提供组织器官供体时发生的手术、检查治疗等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也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这些举措将有效保障特殊群体的医疗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另外,新政策还对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2024年度政府补助标准由2023年的每人每年730元提高到760元,这将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的支付能力,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措施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医保待遇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