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济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空气质量改善的相关要求,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具体措施,以期到2025年显著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为,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持续做好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具体目标包括: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5.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超过1%,NOx、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0.94万吨、0.73万吨。
优化结构布局
在产业结构方面,济南市将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严格落实各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同时,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此外,济南市将进一步严格对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的要求,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
在能源结构方面,济南市将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现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同时,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因地制宜推动光伏、生物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储能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8%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45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47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
加快调整运输结构
济南市将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支持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钢铁、电力、焦化、水泥等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同时,提升运输车辆及各类装备绿色低碳水平,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5万辆,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新能源占比100%、出租车辆新能源占比80%,城市建成区环卫、通勤、建筑垃圾运输、物流配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电动化率达到90%以上。此外,济南市还将加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充换电站900座以上、加氢站(含合建站)10座。
强化污染综合治理
在工业源污染治理方面,济南市将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动火电行业深度治理,巩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成效,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同时,加强VOCs污染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和产品。
在燃煤源污染治理方面,济南市将强化燃煤设施整治提升清洁水平,大力推动供热锅炉淘汰整合,加快实施“聊热入济”工程等清洁供暖项目。同时,巩固清洁取暖成果加强煤质监管,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
在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济南市将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加大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报废更新力度。同时,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达标排放,加大油品监管力度,全面清理整顿非法自备油罐、非法流动加油车(船)和非法加油站点。
加强监测监控与政策支持
济南市将健全市级空气质量预报体系,加强监测监管数据共享,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同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协作能力,做好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此外,济南市还将大力推进大气环境政策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并加强市场激励措施,引导资源环境要素向优质企业、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