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济南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旨在全面提升济南市抵御气象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在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方面,《预案》明确了市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和县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同时,规定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传播和接收流程,确保预警信息能够迅速、准确地传递给公众和相关部门。
在应对措施方面,《预案》针对不同类型的气象灾害,如寒潮、大风、道路结冰等,制定了详细的应对措施和部门职责分工。例如,在收到寒潮预警后,有关部门应综合研判风险,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应急预案以及供暖、供电、供水等相关应急预案;在收到大风预警后,应组织开展易遭大风毁坏的市政供热、燃气设施的抢险、排险和恢复准备工作等。
此外,《预案》还强调了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利用各类平台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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