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5日,济南市政府发布《济南市促进全民应急演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旨在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水平,提升全民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规定》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全民应急演练的定义,即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面向人民群众,针对可能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依法开展的应急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模拟情景处置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活动。
《规定》要求全民应急演练应遵循政府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组织、单位实施、全民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全民应急演练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将全民应急演练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评机制等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全民应急演练工作落实。
此外,《规定》还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面向居民、村民、职工等,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同时,市、区县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工作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为推动应急教育宣传普及,《规定》指出,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应急教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应急公益宣传,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培训讲座、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网络直播、数字模拟应急演练等活动,拓展应急演练参与形式,提高公众参与度。
在奖励与责任方面,《规定》明确,对在全民应急演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给予表扬;对未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