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出台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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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15 15:08:46
来源: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出台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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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5日,济南市政府发布了《济南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预防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法》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因执法违法、执法不当或者不履行执法职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

  《办法》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适用本办法,并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和区县人民政府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同时,建立了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与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以确保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责任追究方面,《办法》规定了多种责任追究方式,包括责令改正或者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约谈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等。对于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还可以采取批评教育、离岗教育、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等责任追究方式。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从重、从轻或减轻以及免予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形,以确保过错责任追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例如,对于拒不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阻碍行政执法过错查处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形,将从重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完)

【纠错】 【责任编辑: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