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记者从山东省枣庄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省首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四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安全环境、市容环境、人文环境、法律责任等。通过明确政府、部门、学校、监护人、经营业户等各方责任,规范学校周边安全管理,构建更加明晰、立体的治理体系,推动学校周边环境持续优化。
“《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校园周边治理职责边界,明确了治理重点,对于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水平、守护师生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意义重大。”枣庄市教育局局长王光明说,近年来,全市围绕校园周边安全环境、市容环境、人文环境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守护全市1231所校园、85万余名师生的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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