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以司法之笔绘就绿水青山齐鲁画卷-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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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28 13:51:48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法院以司法之笔绘就绿水青山齐鲁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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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巍巍泰山层峦叠翠,东平湖畔鱼翔浅底,渤海湾内碧波荡漾,黄河三角洲“鸟浪”翩跹……

  这幅生机盎然的生态长卷,不仅是齐鲁大地的自然馈赠,更是山东法院以法治为笔、用心勾勒的司法守护答卷。

  2025年,山东法院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万件,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齐鲁大地的绿水青山。

  利剑护绿: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枣庄,这座承载着工业记忆的城市,在向“绿”而行的道路上,曾遭遇一次隐蔽的“生态挑战”。

  某科技公司主管郎某勇瞅准部分货车司机“少烧尿素”的需求,教唆并协助他人篡改货车ECU数据,导致车辆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和车载自动诊断系统失灵,近1300辆货车持续排放超标尾气,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空气质量,更直接威胁着群众的呼吸健康。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面对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是山东法院始终坚持的一贯立场。

  然而,该案件办理之初便陷入困境。此前,类似行为均以行政处罚处理,惩戒力度有限,违法成本偏低,导致行业乱象屡禁不止。更棘手的是,检索法答网、案例库,均无类似案例可供参考。“能否定罪、以何罪定罪”成为摆在枣庄市市中区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办案团队系统梳理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邀请法学专家、环保部门技术人员等进行专题研讨,在法律规定与生态保护之间探寻最优解。

  最终,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该行为予以刑事打击,依法判处被告单位罚金十万元,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这起判决,彰显了山东法院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打击机动车检测数据造假行为的坚决态度!”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崔勇介绍,通过实行“双罚”,既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又严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关键操作人员,彻底打破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行业怪圈,对环境服务机构起到了强有力的法治警示。

  司法利剑高悬,惩治绝不手软。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法官现场勘验泰山文物损毁情况

  一份份沉甸甸的判决,都是有力的见证:瞿某为一己之私非法占用28.4亩基本农田取土销售,造成耕地被大量毁坏,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张某某、李某某为“改命”在泰山用红笔涂画石刻等35处文物,导致大宗文物严重损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某等人罔顾国家禁令,走私陆龟等珍贵野生动物活体,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山东法院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通过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让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越筑越牢。”省人大代表巩晓雁表示。

  司法扩绿:让受损生态重焕生机

  黄海之滨,余晖铺洒在青岛湾平静的海面上,泛起粼粼波光,青岛栈桥如巨臂舒展,守护着一方碧波。

  如今,这里除了是游客如织的打卡地,更增添了一张鲜活的“生态名片”——青岛湾海草床生态修复基地。而这张“名片”的诞生,源自一起非法捕捞案的生态救赎。

  2024年7月至8月,孙某丹等3人在黄海海域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非法捕捞鳀鱼、刀鱼等渔获物158余吨,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

  “惩治违法者固然重要,但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同样刻不容缓!”在依法惩治违法行为的同时,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始终在深刻思索:如何跳出传统修复模式的局限,以更快、更精准、更有效的修复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系统尽快恢复。

  为此,市南区人民法院打破“先判决、后修复”的传统模式,联合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市海洋发展局及自然资源部北海预报减灾中心,组织召开专项联席会议,创新推出“公益诉讼调解+专业修复+动态监督”的修复方案。

  在市南区人民法院的积极引导下,3名被告在庭审中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与自然资源部北海预报减灾中心签订生态补偿修复服务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将原本需判决后启动的修复流程前置至案件审理阶段,大幅缩短了生态恢复周期。

  2025年4月18日,青岛湾海草床生态修复项目启动仪式在栈桥东侧启动,在法官、检察官、技术专家的共同见证下,由被告出资认购的36.5万株海草苗顺利开启“海底安家”之旅。

专业团队在修复海域开展海草苗移栽作业

  如今,这片海域水清草绿、鱼虾嬉戏,曾经的受损海域已成为海洋生物的“栖息乐园”,不仅恢复了海域生物多样性,更带动了生态旅游的发展。

  “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判决从来不是最终目的,让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得到修复,才是司法护绿的核心要义。”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刘加鹏表示,全省法院深入践行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形的生态损害,因地制宜、因案施策,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多元修复的“山东路径”——

  在黄河岸边,东营中院面对被告人修复赔偿能力不足难题,判令肖某承担“劳务代偿+生态志愿服务”双重责任,对黄河生态廊道约100亩土地上12280株公益林进行为期2年的养护,并参与黄河滩区垃圾清理等志愿服务,让“生态债”以劳务偿还;

  在东平湖畔,济南铁路中院联合泰安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相关行政部门,在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生鱼苗214万尾,为受损湖泊生态注入“新鲜”血液;

  在渤海之滨,无棣县人民法院针对涉案河域不适宜增殖放流的实际情况,创新启动“专家评估+协同修复”组合模式,积极引导被告人自愿通过认购碳汇方式履行修复生态环境义务,实现“一案修复、全域受益”。

  据统计,2025年,山东法院积极推广碳汇代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判决生态损害赔偿金及生态修复金2.3亿元。

  更值得一提的是,省法院审结的预防性放射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第46批指导性案例,为全国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山东经验”。

  携手逐绿: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

  2025年,初秋的黄河入海口,黄蓝相拥,红滩如霞,成群候鸟逐浪起舞,令人流连忘返。

  9月25日,山东高院与青海高院在这里携手举办“三江源与黄河口”司法对话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行政机关代表齐聚一堂,共同为黄河流域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出谋划策。

山东高院与青海高院举办“三江源与黄河口”司法对话活动

  如何凝聚合力护佑黄河安澜,让生态与发展同频共振?会上签署的《“三江源与黄河口”司法对话备忘录》,给出了有力答案。“这场‘源头与入海口’的司法对话,为省际司法协作开创了新模式。”省法院副院长吕涛介绍,备忘录涵盖了基地共建、交流互鉴、业务交流、云端对话、信息共享等多项核心事项,推动形成共同守护“母亲河”的协同网络。

  全国人大代表、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职工张金海深有感触:“青海法院与山东法院齐心协力,共同构建黄河流域司法服务‘山海相望、互学共鉴、相互协作、成果共享’新格局,体现了人民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最鲜明、最厚重的底色。怎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保障绿色发展,促推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英介绍,全省法院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努力将绿色司法理念抓在更前端、落在最实处,推动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向共赢。

  2025年8月19日,一场特殊的“对话”在邹平拉开序幕。省法院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为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精准“把脉问诊”: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水污染损害侵权责任、固废处置方式变化等环保法律问题,相关部门逐一解答、靶向“支招”;同时双方围绕企业环保实践、先进治理技术应用等话题深入交流,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疏通“堵点”“难点”。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是省法院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的常态化环保法律服务机制,至今已连续开展5年,逐渐构建起“1+16+N”的省、市、县三级企业环保法律服务体系,累计开展活动1261场次,接待服务企业7199家,解答问题3000余个。

  “通过面对面沟通,不仅为我们解开了经营中的法律疑惑,更让我们明确了绿色转型的方向路径。”参与企业负责人由衷感慨,“今后将牢牢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优先、绿色低碳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2025年11月28日,全省法院深化“三强三优”暨“齐鲁青未了”环境资源司法品牌展示交流活动现场,20家法院分享环境资源审判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一个个浸润着法治温度与生态担当的案例故事,赢得与会嘉宾的阵阵掌声。

山东全省法院深化“三强三优”暨“齐鲁青未了”环境资源司法品牌展示交流活动举办

  “服务大局举措坚实有力,司法为民初心坚定不移,司法保护机制持续创新,山东法院以司法利剑护航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令人动容。”省人大代表李文由衷赞叹。

  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山东法院的光荣使命。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之笔蘸取法治浓墨,在齐鲁大地上绘就更壮阔的绿水青山新画卷,努力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纠错】 【责任编辑:张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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