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花8000元网购电源 收到“三无”产品-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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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8/19 17:18:34
来源:济南时报

市民花8000元网购电源 收到“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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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户外露营、短途出行热潮兴起,大功率便携户外电源成为不少消费者的刚需好物。这类储能产品内置锂电池,属于高风险电器,其产品资质、生产标识、质量检测至关重要。

  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消费者网购到无资质、无认证的“三无”户外电源,且遭遇商家虚假隐瞒信息的欺诈行为,法院最终判决商家退还消费者全部货款八千余元,并支付三倍赔偿。法官提醒,储能类电器风险较高,消费者需坚守正规采购渠道、留存完整交易证据,遭遇消费欺诈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2024年7月,市民孙某在某电商平台“某户外电源”店铺,花费八千余元购入两台标注3500W大功率的户外移动电源。

  孙某收货使用后,发现两台户外电源均出现严重过热问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排查风险,他仔细查验产品机身及外包装,发现该产品无生产厂家、无厂址、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缺失国家强制的3C认证标志,属于典型的“三无”电器产品。为核实产品信息,孙某主动咨询店铺客服,不料商家刻意隐瞒产品真实情况,虚构不存在的生产厂家欺骗消费者。多次沟通维权无果后,孙某一纸诉状将店铺店主杨某诉至法院,主张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要求对方退还全部货款并按规定进行三倍赔偿。

  案件庭审过程中,店主杨某拒不认可消费者的维权主张,辩称无法确认涉案产品为自家店铺售出,声称店内产品资质齐全、质量合规,不存在欺诈行为,并提交检测报告、品牌授权书、封箱视频等材料试图佐证自身说法,拒绝承担退款及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过程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核查认定。孙某提交的电商订单快照、物流面单、收货签收记录、原始开箱视频、产品实拍图、店铺沟通及评价截图等一系列证据,能够相互对应、完整闭环,清晰还原了产品购买、物流运输、收货查验的全过程,足以证实涉案“三无”户外电源确系杨某店铺售出。而杨某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均存在明显瑕疵,部分证据无原始留存载体,且修改生成时间在涉案纠纷诉讼之后,存在后期制作篡改的嫌疑,另有部分证据的产品批次、型号与涉案商品不符,无法证明其产品合规的主张,因此法院对杨某提交的证据依法不予采信。

  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涉案产品属性及商家行为作出精准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电器类产品必须明确标注生产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安全使用期限等法定核心信息。本案中,涉案户外电源无合法登记的生产主体信息,产品附带说明书标注的企业信息经查无实际备案记录,且商家在纠纷发生后擅自伪造产品合格证、虚构生产厂家,完全不符合法定产品标识标准,确认为“三无”伪劣产品。

  同时,杨某作为电商经营者,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的法定义务,在明知产品缺少法定资质标识、产品来源不明的情况下,依然上架对外销售。在消费者发现产品问题、质疑产品资质时,又刻意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填报厂家信息,刻意误导消费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人身财产安全权,其销售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与杨某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杨某销售三无电器且存在欺诈行为,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欺诈行为的,需按照消费者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三倍的赔偿。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杨某全额退还孙某货款八千余元,同时支付三倍赔偿款两万四千余元。

  法官表示,户外电源、充电宝等储能带电产品安全风险较高,直接关系使用者人身财产安全,消费者选购时务必提高警惕、谨慎甄别。日常消费应优先选择资质齐全、口碑正规的线下门店或电商官方店铺,避开低价引流、无公示资质的个人小店。下单前可核验店铺工商营业执照,查询商品详情页的3C认证标识及编号,通过国家认监委官网核验认证真伪,同时核查产品机身厂名、厂址、合格证等完整信息,多重核验规避伪劣产品风险。

  法官特别提醒,网络消费全过程需注重证据留存,完整保存订单快照、商品宣传页面、商家聊天记录、付款凭证,收货时全程录制开箱视频,清晰记录快递包装、产品外观、标识参数、配件说明书等细节,有效固化交易证据,避免维权无据。一旦发现“三无”、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可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取证,协商无果后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权,坚决抵制伪劣商品。

  此外,广大电商经营者应当坚守合法经营底线,严格遵守产品质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如实公示产品资质、生产信息,杜绝售卖“三无”伪劣产品、虚假欺诈宣传,自觉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安全、诚信、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

【纠错】 【责任编辑: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