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各类虚假理财、代办购房、情感交友等骗局层出不穷,不少市民因轻信所谓“内部渠道”和他人身份说辞遭受财产损失。新黄河记者从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男子郑某长期虚构公职人员身份,一边谎称可代办低价房产骗取多人购房款项,一边假借恋爱关系编造事由骗取女友钱财,多年间累计诈骗金额超43万元,最终因诈骗罪获刑。
据案情介绍,2018年至2025年期间,郑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刻意虚构自己具备公职身份,且其配偶拥有特殊工作权限、可低价购置房产的虚假事实,随后,他以收取购房款、办理房屋产权手续费、购置配套车位等多种名义,先后骗取被害人王某等8人的钱款,涉案金额共计39万余元。后续在被害人王某的多次催讨下,郑某退还了部分赃款。
实际上,郑某的诈骗行为时间跨度极长、手段多样。在2017年至2025年,其同样利用虚构的公职身份,与被害人姜某建立恋爱关系。相处期间,郑某频繁以公务出差、单位开会等虚假事由,多次向姜某索要钱财,累计骗取4.3万元。经查,郑某所有声称的公职身份、公务事宜均为凭空捏造,无任何事实依据。
2025年5月,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郑某抓获归案,检察机关依法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槐荫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长期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在量刑方面,法院综合考量全案情节,郑某曾有故意犯罪前科,且本次作案时间跨度长达8年,针对不同受害人实施多次诈骗,主观恶性较深,依法可酌情从重处罚。同时,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身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退赔9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